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上高县新盛世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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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923MACCDNLJ2K |
法定代表人: | 孙中文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3601**********8013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上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
违法事实: | 你场所属于公共娱乐场所,经营性质为歌舞娱乐场所,使用面积2238平方米,于2024年5月15日开始投入使用、营业,2024年5月20日向我大队申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2024年5月21日,我大队对该场所进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你场所正在营业,违法行为被发现后未主动停止营业。你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现决定给予上高县新盛世文化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 (万元): | 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6-05 |
处罚有效期: | 2024-06-05 |
公示截止期: | 2025-06-05 |
处罚机关: | 上高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