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信用修复 异议申诉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西宏远化工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37057988926
法定代表人:吴旅良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宜)上环罚〔2025〕10号
违法行为类型:环境违法
违法事实: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遵照《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第二部分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关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项细化及《宜春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第四条和附件“表7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裁量细化表”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肆拾柒万肆仟元整
罚款金额 (万元):47.4
处罚决定日期:2025-11-24
处罚有效期:2028-11-24
公示截止期:2028-11-24
处罚机关: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